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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拍卖管理办法》发布:文物不得随意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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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文物局近日发布《文物拍卖管理办法》,明确提出,被盗窃、盗掘、走私的文物或者明确属于历史上被非法掠夺的中国文物不得作为拍卖标的。办法还规定,国家对拍卖企业拍卖的珍贵文物拥有优先购买权。国家文物局可以指定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行使优先购买权。此外,办法还明确,国家文物局和省、自治区。
出处 《艺术品鉴》 2016年第11期194-194,共1页 Apprec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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