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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了不罚,罚了不打”,这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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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去年6月,我将一辆摩托车卖给了王某,价格是3000元。当时只付了500元,还有2500元写了欠条,定于8月份还清,但是到了8月初,王某就以诈骗犯罪被逮捕。我到王某家索要欠款。他父亲却说:法律规定“打了不罚,罚了不打”。现在我儿子已经被法办了,你还要什么钱。
作者 李文成
出处 《农家科技》 2017年第1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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