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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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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贯彻落实,财政部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对十项会计处理做了明确规定,包括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等业务的账务处理、销售等业务的账务处理、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进项税额抵扣情况发生改变的账务处理、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交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账务处理、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4-4,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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