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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7年开始,我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7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50元。据了解,2016年,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为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我省"十三五"期间将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工程。
出处 《福建教育》 2016年第50期8-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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