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全球经济结构调整和国际经济秩序重塑的进程中,"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地缘政治博弈和宗教纷争使相应的合作机制显得尤为重要。但其中存在的某些法律缺陷使其在面对沿线各种复杂挑战时易处于危险境地,并危及"一带一路"担负的政治经济使命。要发挥"一带一路"重塑国际经济秩序的作用,需要协调沿线国家不同法理体系间的冲突,重视运用万能市场与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新区域主义,着力制定包含国际法"红线"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由此确保"一带一路"的合作机制高效服务于这一宏大的政治经济规划和战略目标。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5-9,共5页
Theory Monthly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重大招标项目(16JJD82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