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海南省作为全国第一批七家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自2015年3月起,二十二个月以来,按照中政委、省委批准的司法体制改革两个方案要求,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通过,三级法院同步全面落实了司法责任制,落实了53项配套改革制度,全省法院司法改革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出处
《特区法坛》
2016年第12期1-1,共1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