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开始实施的新《预算法》在一般公共预算的框架下确立了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使财政政策从传统上遵从的谨慎财政原则转换为全新的逆周期规则。然而,该机制的有效性取决于能否成功地克服四个主要障碍:财政赤字与可持续性计量、预测误差与控制、纵向财政纪律、与结构调整政策的兼容。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4-7,13,共5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公民友好型政府预算报告模式研究"(11YJA630137)后续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