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12月以来,人民银行分支行认真执行支小再贷款政策,加强信贷管理,积极引导四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放大小微企业贷款的数量、降低贷款利率,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证明了这一政策的有效性。但在贷款对象、考核方式、抵押品等方面,还存在制约信贷政策导向效果的因素,需不断改进完善。笔者以内蒙古西部包头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为例,对三市2015年支小再贷款的使用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并针对问题提出解决建议。
出处
《北方金融》
2016年第12期90-91,共2页
Northern Financ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