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竞争模式的兴起,企业的研发投入与日俱增,研究开发过程中形成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和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产品的现象也成为常态,但是企业会计准则未对相关处理做出明确的规定。虽然财税[2015]119号文件和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97号公告及其解释对此进行了规范,但是仍然存在会计核算不及时、规定不全面等问题,从而降低了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本文在分析此类资产特征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会计处理的建议。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70-72,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