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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培训费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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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公务员局日前修订印发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新办法在强调“谁举办,谁承担费用”,增加“是否存在奢侈浪费现象”监督检查内容的同时,还调整了培训费、讲课费相关标准和课时计算单位。根据新标准,省部级培训费用每人每天最高760元;讲课费计算单位由“半天”调整为学时,院士、全国知名专家讲课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出处 《四川党的建设》 2017年第2期7-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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