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森林刑事犯罪分子当前多采用网络、通信等科技手段实施森林犯罪,森林刑事案件的电子证据呈现出高科技性、无形性和易修改性等特点。森林公安机关必须积极转变侦查理念,扩大侦查领域,实施信息化侦查取证,并积极参与电子取证的国际协作,才能更好地打击森林犯罪,保护我国乃至世界的生态效益。
出处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6年第4期78-80,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arbin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2015年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电子取证措施研究"(RWYB20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