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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经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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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记者从福建省教育厅获悉,从2017年起,该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100元。提高后生均经费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7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950元,同时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每生每年400元标准拨付。
出处 《学苑教育》 2017年第3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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