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主持人语:地方立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推进,中央赋予地方立法的权限逐步放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立法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据此,2015年修订的《立法法》对地方立法工作做出了新规定,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从此,全国各地掀起了地方立法理论与实践探索的新高潮,有力地促进了地方立法科学化、民主化。
出处
《惠州学院学报》
2017年第1期1-1,共1页
Journal of Huizhou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