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是一个乡土社会,乡村是社会发展的有力依托。基于此,费孝通提出"乡土中国"这一概念用以描述理想型的传统社会。乡土中国在国家-士绅-农民的基本社会结构下,呈现出乡土本色、差序格局、无讼等特征,并在这些特征的维系下得以有效运行。随着国家政权建设的展开,传统意义上"皇权不下县"的状态已无法回归,基本的社会结构也被国家-代言人-农民所取代。乡土中国正在发生转型并呈现出了诸多新的特点,然而转型并不意味着质变,表面上看,虽然"乡土中国"逐渐演变为"离土中国",但是乡村社会的底色尚在。在学理方面,我们需要围绕乡土中国与转型社会所展开的讨论作出理解和反思。
出处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1期26-37,2,共12页
Journal of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编号:15ASH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