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一轮税制改革中,房地产税是各方瞩目的重点改革内容。从更宽泛的意义来看,房地产税不只是单一的税种,实际还包括了房地产经济运行过程中密切关联的一系列税种。随着税制改革的推进和信息社会的到来,与土地相关的税收政策的结构性问题也日渐凸显。这些结构性问题既包括土地相关税收政策本身的结构性问题,也包括土地相关税收政策之间的结构性问题,还包括土地相关税收政策与新经济形态之间的结构性矛盾。要化解上述矛盾问题,就要减少土地取得和交易环节的税种,降低土地供给制度成本:扩大土地资源使用保有环节征税范围,提高土地使用制度成本;同时,要做好相关配套制度的供给。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43-49,62,共8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