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福建的音乐文学创作,分为很明显的两种类型,一种是政治性的应景之作,一种是抒发内心的有感之作,但无论是哪种写作类型,笔者认为都应该遵从“文学性”的要求。歌词首先是文学,不能把它写成顺口溜,它必须有文学性的要求。所不同的是,它是一种跨音乐和文学两门学科的特殊艺术形式,所以要同时满足文学和音乐的特性,尤其是音乐的特性(时间限制、听觉限制、演唱限制和美感限制等)。故而要在外形式上保持浅显(入歌性要求),内涵上“有味道”(文学性要求)。而符合这两个要求,同时又能够恰当地平衡这二者关系的歌词.多具有以下几种特性:一、符合曲式结构。二、有容易唤起情感的语言建构。三、有对象感。四、其哲理都透过情感来表述。也就是说,在歌词的写作中.情感是核心,美感是铺垫,哲理要淡化和点到为止,重要的笔墨要放在情感的描绘上。在这样的要求之下,歌词写作至少还要保持以下品格中的任一个,即:有趣味(新鲜)、有情感(核心)、有意境(诗意)、有哲理(高要求)..
出处
《福建歌声》
2016年第5期40-41,共2页
Fujian S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