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持有伪造发票违法行为的查处刍议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目前在查处持有伪造发票违法行为中存在的问题(一)立法上存在衔接问题在现行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并无与《刑法修正案(八)》中持有伪造的发票罪相对应的法律责任条款,只有《发票管理办法》在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中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21-122,共2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二级参考文献7

共引文献14

同被引文献17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