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改委取消对大部分药品的限价,拉开药品价格改革的序幕。据此,通过对江苏省医保目录招标价格和最高限价的比较,反映出药品招标采购和最高限价对不同竞争市场药品价格管制效果的差异,并根据经济学原理进行解释。指出建立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可通过减少企业从研发到上市所需成本以及实施药品价格谈判机制降低垄断药品价格,且不影响其研发积极性;对非垄断药品可通过进一步完善招标采购制度形成合理的市场价格。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16年第8期67-68,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
基金
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KYZZ15_0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