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6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步审议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第2章第2节以第25条至第36条规定了监护,其中既包括未成年人监护,也包括成年监护。《草案》的规定,参考了各国监护制度的最新发展,因应了修订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引入的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较大创新。
出处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1期63-66,共4页
Journal of Bei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Social Sciences edition Edition
基金
2015年山东大学人文社科青年团队项目(IFYT15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