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的行为不仅会影响正常的诉讼活动,还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不利于司法公信力的建立和司法权威的树立。作为辩护人或者是被告的诉讼代理人,法律赋予其相应的权利,同时,他们也应当履行自身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本文着重对刑法第306条规定的"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以期维护辩护人、证人和对方当事人的利益,进而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
出处
《开封教育学院学报》
2016年第12期227-228,共2页
Journal of Kaife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