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德国青少年构罪制度体系与司法规制机制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刑法现代学派理念浸淫下,德国立法机构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逐步创立与发展了独立的青少年构罪制度体系。基于该体系视角,青少年犯罪被视为由教育缺陷引发的社会现象,因此"教育优先于刑罚"成为青少年构罪标准的主旨。在制度构成层面,行为构成要件、过错性标准、有责性标准组成德国青少年构罪标准三大支柱。德国法学界与实务界借鉴青少年生理学、心理学等科学研究成果,细化与解析了三大支柱的内容。在青少年构罪标准厘定罪与非罪界限的前提下,构罪司法规制机制为规制青少年犯罪行为明晰规定了独特司法机关与多元应对方式,从而为矫正与预防青少年犯罪行为提供程序性保障。
作者 翟巍
机构地区 华东政法大学
出处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16年第6期27-34,共8页 Issues on Juvenile Crimes and Delinquency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31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2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