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河长制”让大江大河“长治久清”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河长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河长制"首创于无锡,是在2007年太湖蓝藻暴发后,该市市委、市政府针对企业违法排污、农业面源污染严重等现象,自加压力的举措。时隔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出台,"河长制"从局地逐渐走向全国,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出处 《老友》 2017年第1期27-27,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