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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部地方医疗基本法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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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悉,《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医疗条例》提出了一系列大胆的创新,如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师实行累积计分制度、加入深圳市医师协会开展行业自律,要求医疗机构向患者公开全部病历,将医疗机构明确为“公共场所”,对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疗机构承担的基本医疗均给予适当的政府补助等,有助于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改善医患关系。促进多元化办医格局形成。
出处 《中国卫生》 2017年第2期11-11,共1页 China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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