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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BAT之成功商业模式BAT,即百度、阿里巴巴、腾讯。三者各自兴建城池,构建了不同的网商模式:百度依靠搜索引擎让公众方便查找信息的同时,利用竞价排名等方式攫取真金白银;阿里巴巴构建了买家、卖家的平台,让公众在网上进行交易,背后的广告费则是其盈利的法器之一;腾讯则潜心研究软件,QQ、微信的诞生在改变人们生活的同时,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7年第3期33-33,共1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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