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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背景下的初中文言文教学“四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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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文言诗文的教学提出了"诵读古代诗词,阅读浅易文言文,能借助注释和工具书理解基本内容。注重积累、感悟和运用,提高自己的欣赏品位"的要求。基于这一要求,文言文教学可采用"初读、精读、品读、美读"的"四读法",而每一种方法都有不同的教学环节。文言文教学的着眼点应放在语言文字的积累、感悟和运用上,这样才能引导学生走进古典文学之门,享受古典文学之美,带领学生由"文字一文学—文化"。
作者 崔新月
出处 《辽宁教育》 2017年第1期76-78,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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