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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强化食品小作坊管理食品 产品需标注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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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今年1月10日起,南京已经正式实施《南京市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管理办法》和《南京市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两项规定要求,在南京从事食品的小作坊,必须依法取得食品小作坊登记证,并在其产品包装上标注登记证号。同时,食品摊贩也不得经营生食水产品等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和用勾兑工艺生产的酒类。
出处 《中国烹饪》 2017年第2期139-139,共1页 Chinese Cuis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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