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主义是当代中国司法正义的哲学理念,人民主体地位、社会有机体理论及实事求是思想都深刻地影响和制约我国司法权配置、司法制度构建及司法机制运行。人民主权政治文化决定了国家审判权要接受执政党的领导,国家审判权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决定了国家审判权的职权范围和界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当代中国司法正义的经济文化,市场经济文化生成了权利的非道德正当性,社会主义则要求司法裁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协调一致。权利意识兴起与权力制约文化勃兴彻底改变了传统中国的"厌讼"及"公权力"优位文化,不但推动了司法的公平正义,也遏制了包括司法腐败在内的权力腐化。
出处
《河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53-58,共6页
Henan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2FXA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