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律师承担社会责任和中国律师行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分析,律师承担社会责任有其现实法律的依据,有的律师责任是规范性规定,具有操作性;有的律师责任是原则性规定,是律师的道德责任。因此传统上把律师社会责任划分为政治责任、法律责任、行业责任、经济责任不利于律师对社会责任的认同。把律师社会责任划分为应有社会责任、习惯社会责任、法定社会责任和现实社会责任,更有利于律师对社会责任的认同和发展。
出处
《宁德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4期15-18,共4页
Journal of Ningde Normal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