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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必答”特邀东台市委组织部组织科长马勇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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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支部是新建党支部,有8名党员,分散在4个部门。请问,在这种人员不多且比较分散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不划分党小组吗? 答:一般情况下,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应划分党小组;在人数较少的党支部,可以不设党小组,由党支部直接组织党员活动。是否需要划分党小组要从党支部的实际情况出发,要有利于推动党支部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党员的工作。
出处 《党的生活(江苏)》 2016年第12期24-2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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