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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营性文化转制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的改进建议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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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4号),规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自转制注册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免征企业所得税。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70-70,共1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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