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在实践中颇为常见。劳务外包在法律定性上其实为承揽合同,当承揽人为单位时,将产生与劳务派遣极其相似的三角结构,导致认定疑难。而认定结论的不同,对三方权利义务的影响不可谓小,是故更有界别之必要。盖因劳动案件所涉广泛,实际案情亦多有不同,基于实际判例的实证分析更具特殊意义。劳务派遣与外包的界别是要素的考察,经过对各个要素的学理检视,需要在判断时着眼于劳务接受单位对劳动者有无指挥管理权,以及合同标的两个要素综合考虑。用人单位有无主体资质或业务是否超出经营范围,可作为辅助考虑,但不具决定性。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6期70-73,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