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罗非鱼养殖主产区的实地调研和问卷访谈发现,罗非鱼加工龙头企业与养殖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主要以随机的市场买断式利益联结机制、合作式利益联结机制、合同式利益联结机制为主,龙头企业的规模和产业带动能力、养殖户的自身特点和合作意识、合作组织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程度、产品的市场交易环境、政府公共政策的支持力度等是影响龙头企业与养殖户利益联结机制选择的主要因素,并提出应从提高龙头企业创造共同利益的能力、明确养殖户的市场主体地位、推动中介合作组织规范化发展、建立和完善渔业保险制度、加强政府的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等5个方面优化龙头企业与养殖户之间利益机制。
出处
《江苏农业科学》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286-289,共4页
Jiangsu Agricultural Sciences
基金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重大战略问题研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