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两会期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互联网+”的概念。7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加快互联网与制造业、农业、金融业等领域深度融合的重点任务,充分发挥“互联网+”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行动的深入推进,互联网作为文化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应用于创意、生产、传播、消费等文化产业各环节,使文化产业不论从自身产业结构还是文化消费乃至商业运作模式等方面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呈现出创新创意更为活力、文化生产更加便捷、文化消费更加多样、跨界融合更为宽广、运作模式更为灵活等新特征。
出处
《财讯》
2016年第11期69-70,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