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人社部在10省份开展建设职业训练院试点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在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重庆、陕西10个省份开展建设职业训练院试点工作。通知要求,各试点省份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需要,立足当地支柱产业、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出处 《职业技术教育》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7期7-7,共1页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