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秩序,是指在生存环境、社会结构以及社会规范等因素共同作用下所体现出来的社会发展的连续性、确定性和可预期性。近现代以来,现代化逐步瓦解了乡土社会原有的社会秩序,但是,历届政府建构乡土新秩序的努力并未完全成功。今天,乡土社会仍存在治理主体缺位、社会规范恶化、法治认同危机等问题。重构乡土社会秩序,必须在大历史视野下,为农民营造公平正义的发展空间,完善社会风险保障制度,刺激社会资本的投资力度,方能从宏观上解决乡土社会秩序面临的困境,重构乡土社会秩序。
出处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6年第5期132-137,共6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Provincial Committee School of CPC
基金
河北省社科基金项目<一体化进程中河北省环京津地区乡土社会秩序的变迁与重建研究>(HB15SH04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