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规定和要求,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省行政应诉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出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36期1-3,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hando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