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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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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财政局:2016年10月17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47号),明确规定,从2016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并对符合条件的特困人员发放照料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为做好我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24期29-30,共2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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