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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工会向非公企业先进职工之家兼职工会干部发放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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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总工会办公室报道为有效激励非公企业兼职工会干部有为工作,福建省福州市总工会对获得并保持市先进职工之家、省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的非公有制企业兼职工会主席、副主席发放岗位津贴。发放津贴具体办法为:按基层建家工作先进层级及会员数分档发放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家200元至550元不等;采取同一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津贴合计发放的方式,给予基层自主权,按照工会主席、副主席实际工作情况自行确定分发比例,报上级工会同意后执行;与职工之家复查工作联动,结合"会员评家"工作,
出处 《工会信息》 2016年第36期39-39,共1页 Trade Un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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