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保障民众知情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滥用信息公开申请权的问题也逐渐突出。南通市港闸区法院首次以滥用申请权与滥诉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诉求,引发广泛关注。梳理滥用申请权行为的现状、特点及成因,参鉴国外对申请权滥用行为的三种规制路径,从而提出以主观有无恶意为标准判定是否构成滥用申请权、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程序、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配套收费机制等对策建议,以期推动这一问题的研究。
出处
《西部法学评论》
2016年第6期39-46,共8页
Western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法治政府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4ZDA01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