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应金融危机而生的《多德-弗兰克法案》《多德-弗兰克法案》全称《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它伴随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而生,肩负着后危机时代美国金融行业“去杠杆”的使命。《多德-弗兰克法案》被认为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改革力度最大、影响最深远的金融监管法案。该法案旨在通过改善金融体系问责制和透明度,促进美国的金融稳定、解决“大而不倒”问题、保护纳税人利益、保护消费者利益。在过去的数十年里,美国的投行在高杠杆的金融衍生品自营业务上大规模扩张,杠杆的运用成为投资银行获利的重要途径。所谓杠杆,是总资产与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从会计报表的角度来说,总资产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杠杆率越高,说明总资产中负债所占的比例越大。
出处
《检察风云》
2017年第1期56-5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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