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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协议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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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既包括“定点”的确定,也包括“定点”确定后的监管,这不仅关系每家定点医药机构的生存,还关系医保基金的安全,更关系每位参保人的利益。过去,定点医药机构是人社部门通过“行政审批”方式确定,一且通过审批,该机构便具有“不坏金身”,即使被发现违规行为,
作者 王炜
机构地区 济南市社保局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7年第2期70-71,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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