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资本市场是否有效,是金融学中争论最为激烈的领域之一。有效程度,也决定着监管者应该采取的监管政策、投资者应该采取的投资策略以及企业应该采取的理财策略。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是对我国股市建立以来最重大的制度性改革,对股市有效性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通过对股权分置改革前后股票市场有效性程度检验,为监管者制度政策时提供参考依据。根据Eugene Fama对股票市场的定义,选取权分置改革前上证A指数1991年1月2日-1994年12月30日和权分置改革后万得全A指数和2011年1月4日-2015年1月1日的收盘价作文样本数据对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前后两个时段股票市场有效性分别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表明:(1)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前股票市场是无效的;(2)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后股票市场已经达到了弱有效市场,但是仍然没有达到半强式有效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