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是34号文件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引导水泥行业实现去产能、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为有效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促进水泥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早在2013年国发[2013]41号文就要求:"加快制修订水泥、混凝土产品标准和相关设计规范,推广使用高标号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尽快取消32.5复合水泥产品标准”。今年国办发34号文又再次提出了“停止生产32.5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重点生产42.5及以上等级产品”的明确要求。
出处
《中国水泥》
CAS
2017年第1期10-13,共4页
China C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