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分析了内蒙古构建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政策,认为内蒙古地区应立足于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国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政策,完善相关立法和制度保障,加强宣传,科学合理地确定排放总量,抓紧确定重点排放企业名单,对企业的历史碳排放进行核算、报告与核查,培育和遴选第三方核查机构及人员,做好配额核定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企业交易的积极性和建立健全碳排放金融交易中介机构,努力使内蒙古地区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走在全国的前列。
出处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17年第2期6-8,共3页
Inner Mongolia Science Technology & Economy
基金
内蒙古科技大学创新基金项目(2016QDW-B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