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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行政协议的识别标准 被引量: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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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除协商一致这一客体标准与民事合同一致外,区分行政协议和民事合同的识别标准主要有以下两方面:一是形式标准,也就是主体标准。行政协议的主体至少有一方是具有国家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但又不仅包括这一主体。二是实质标准,也就是内容标准。行政协议的主要内容是行政法上的权利(力)义务。
作者 杨科雄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2017年第1期61-65,共5页 China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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