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对资产的确认、计量和信息披露等多方面进行了变更,其中特别突出的就是规定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以后期间不得转回,这一规定明显违背了权责发生制原则且无法达到真实反映资产价值的目的。本文以亏损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发现:作为盈余组成部分的资产减值会计信息具有增量价值相关性;样本公司中扭亏和大清洗公司的价值相关性显著低于其他亏损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则实施后,总体上资产减值会计信息的价值相关性降低了,而且长、短期资产减值信息的价值相关性都降低了。
出处
《财会月刊(中)》
北大核心
2017年第2期9-15,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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