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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提起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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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用工业盐假冒食用盐进行销售,致使近10吨工业盐流向百姓餐桌。因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韩某、王某等3人被吉林省消费者协会告上法庭。11月1日,此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吉林省办理的首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经调查,从2014年8月起,韩某等3人在长春市宽城区光复路经营的调料行内,多次销售假冒食用盐9.45吨,办案民警后来在其仓库内又查获同批未销售的假冒食用盐9.7吨。
作者 周立权
出处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17年第1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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