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以下简称《新标准》)的实施,引进了一些量化标准,解决了评残实践中的诸多棘手和具体问题,为基层伤残鉴定实践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如何保证劳动能力鉴定的科学、客观和公正,切实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现就脊柱损伤的临床医学鉴定工作中,在应用《新标准》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如下,旨在与同行交流、商榷,合理解决。
出处
《中国冶金工业医学杂志》
2017年第1期18-19,共2页
Chinese Medical Journal of Metallurgical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