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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食药监管局查处一起未按照规定实施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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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日前,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办了一起未按照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逾期不改案,此案应当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进行处罚,西城区食药监管局对条例中“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展开了研讨。
作者 周宾
出处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7年第1期32-32,共1页 Capital Food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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