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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远地区少数民族中学生精神活性物质认知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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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国际禁毒公约,精神活性物质分为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其他依赖性药物。精神活性物质在严格管理下合理使用,具有一定的临床治疗价值,称为药品;如果为非正常需要而强迫性寻求,则失去临床治疗意义,称为毒品。精神活性物质的滥用已呈低龄化趋势,长时间使用精神活性物质能够导致成瘾及精神活性物质依赖,不仅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还可能引发犯罪之类的社会问题。
出处 《中国学校卫生》 CAS 北大核心 2017年第1期103-105,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School Health
基金 贵州省黔南州州级理论创新课题项目(Qnzskl-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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